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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

冤殺江國慶者不起訴 社會譁然

冤殺江國慶者不起訴 社會譁然
民視 更新日期:"2011/05/27 09:01"

江國慶確定遭到冤殺,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,26日裁定江國慶案,開始再審,同時撤銷當年24名軍方有功人員的獎勵,但是當年主導辦案的陳肇敏以及對江國慶刑求的軍官,卻因為過了追訴時效,不能起訴,引發輿論嘩然,連總統都要法務部好好檢討。

江媽媽恨啊!都是軍方刑求取供,江國慶才冤死,當年主導辦案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,要到江家道歉,直接被賞了閉門羹,連國民黨立委都看不下去,因為連陳肇敏在內9名當年主導、刑求江國慶的主要軍官,都因為過了追訴期,不起訴,引起社會譁然。

連馬總統都覺得該檢討犯罪的追訴期,是按犯罪所求徒刑輕重區分,檢方針對9名刑求軍官起訴的罪名,包括強制罪、恐嚇罪、濫權凌虐罪,本刑未滿3年,追訴期只有10年,不用濫權追訴,凌虐犯人致死,甚至殺人罪,本刑期年以上,追訴期長達20年的重罪,導致案發至今15年,卻沒人負責的窘況,藍綠立委都不滿是檢方避重就輕,還是官官相護?

一條人命就這樣無辜枉死,任誰都不能接受,軍事法院,已經決定重審江國慶案,國防部也決定註銷當年偵辦的24名有功人員所有獎勵,開啟平反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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