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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「我好氣他...都把我拖老了」交往8年,才發現男友是同志,台灣還要製造多少悲劇?

撰文者賴奕菁 醫師 2014-10-26

那女子病懨懨地出現在我診間時,已經一個禮拜沒睡好了。

從還是女孩時,她在大學社團裡認識了學長。一個學期後,開始交往,到現在八個年頭過去,即使是對日抗戰,也該結束了。

「都快三十了,周遭的親友都在催婚。」女子嘆了口氣,「明明有交往多年的男友,怎麼就是不把婚事辦一辦呢?」

她的眼眶微紅,苦笑著繼續說:「我怎麼說得出口,其實……我們剛分手。」

所以,才這麼多天徹夜難眠吧……

「他劈腿,還是?」我問道。

女子搖搖頭,幽幽地回答:「我們沒有第三者,至少就我所知,近年來並沒有。但是,我感覺得出來,他並不真的愛我。」 「喔,交往太久了,變成親人的感覺?」

「說像親人、家人,很多年前就是這樣了。但,我說的他不愛我,是指他愛的不是女人…而我,是『女人』。」

還好,精神科做久了,什麼匪夷所思狀況都遇過了,這麼點震撼,不會讓我噴茶的。我緩緩地將剛喝的茶水嚥下喉,雖然有點明知故問,為了釐清「案情」,還是繼續問道:「妳如何歸納出這樣的結論呢?既然沒有小三,那怎麼確定他是愛男的,還是愛女的?或許,只是『不愛了』而已?!」

她苦笑道:「我們交往一年後,我就發現他有男性密友。我質問過他,他要我給點時間想一想。過一陣子,他說他都已經處理好了,他選擇我。果真從此之後,我再也沒有發現過任何蛛絲馬跡,沒有任何疑點。」

殺死惡龍之後,王子與公主就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?

事實,是另一種版本。

「我們很平穩地交往,但是,感覺愈來愈淡。淡到會讓我懷疑,我真的在跟這個男人交往嗎?我們住在附近,卻只偶而見面。有見沒見,對他好像沒有差別。」

喔?二十多歲,血氣方剛的青年,不想念女友?好像說不過去。

那,總有點「生理需求」吧?唉,問出這種問題,我自己都頗害羞~

她倒是很坦誠地回答:「有啊,一個月一次,或是兩三個月會做一次。」

噗~聽到這個,我就冒冷汗了……這個頻率也太低了吧?這個年紀……未老先衰?

「他總是性趣缺缺的樣子。還得我『暗示』甚至到了『明示』,他才勉為其難地配合一下。害得我常想自己是不是缺乏吸引力……,不過,其他的交往像看電影、吃飯、聊天……我們之間都很OK的。」

聽起來,他似乎真的比較希望跟她當「好朋友」,勝過做「情人」。

女子繼續回憶著:「我們之間沒有第三者,也沒有分手的理由,就這樣拖著拖著……但是,我是女人,年齡壓力本來就比較大。聽膩了長輩的催婚,我決定把『結婚』的議題拋出來,但他,就是默不作聲。」

她的眼眶泛紅,緩緩地說道:「我愈問,他愈沉默。我說『那就分手吧!』,他也不願意。我跟他家的人已經熟到像自家人了,周遭所有人都認為我們會結婚…,我們卻總是跨不過那道門檻,就僵著在紅毯前。」

那麼,「分手是誰提的?」我問。

「我。」她堅定地說,「我還想要結婚,想要有自己的家庭、小孩,不能再這樣耗著了。」

她交握著雙手,突然抬起頭,眼神堅定地望著我,問道:「醫生,我今天來除了想開點安眠藥之外,最主要的是想問,他到底是不是…?」

她的問題,該怎麼回答呢?

根據美國的金賽性學報告(Kinsey Reports),估計約10%的人口具有同性戀傾向。報告發表後,舉世嘩然,很多人質疑他的抽樣量過小,研究方法不夠嚴謹,但不失其劃時代的參考價值。

如果想要台灣本土近期的資料[1],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有0.2%,雙性戀者有1.7%,雖然比例沒有10%那麼聳動,但也絕非「罕見」。

對於她的問題,我點點頭。

雖然我沒有充分、直接的證據可以佐證;但依照多年臨床經驗,她的前男友長期以來的表現,恐怕已充分暗示他是「同性戀者」,或者,「偏同性戀的雙性戀者」。

豆大的眼淚終於滾落下來,她搶在我之前抓起桌上的面紙,倉皇地遮掩失態。

她邊哭,邊抱怨道:「如果真的是這樣,我好氣他…好氣他…,既然他不愛女人,何必要拖著我,把我拖到現在…都老了,要怎麼再去找對象,哪還能再談戀愛…?!」

女人的青春可貴,婚姻市場很現實。但是,我也不好潑冷水,總得想點正面的。

我勸慰地回應:「但他總算是誠實,一直拒絕跟妳結婚啊!在台灣社會裡做為同性戀是很辛苦的,很多人為了不讓人懷疑而選擇結婚。如果他自私點,想要化解親友的壓力,眼前就有妳可以娶,婚後還可以拿妳當擋箭牌,應該很容易吧?」

她陷入了沉思。

我接著說:「如果他答應跟妳結婚了,那才是妳的大災難呢!妳想要跟一個並不真的愛妳的人結婚嗎?婚後還發現他愛的不只不是妳,還是別的『男人』,那情何以堪?!更慘的是,妳還已經生下小孩,考慮到小孩,能離婚嗎?」

她把擦眼淚的面紙,挪到額頭按壓著不知何時滲出的冷汗……

那並非我的「恐嚇」,而是我這裡真的有實際案例。

那是一個男性憂鬱症患者,地下的第三者,俗稱「小王」。他來找我會談時,總期盼著他的男友早日跟老婆離婚。而那男人可是三個小孩的爸,他的老婆渾然未覺老公早已在外面偷吃,吃的還是嫩男咧~

台灣的法律還是排除同性婚姻,有很多宗教團體誓言「捍衛家庭」,拒絕修法。拒絕接受同性戀,是真的捍衛了家庭與善良的民眾嗎?

其實,民風已經在改變,依據調查[1],對於「同性戀者也應享有結婚的權利」表示「非常同意」的有6.5%,表示「同意」的則佔46.0%,亦即贊成者超過半數。

超過半數的民意贊成卻不肯修法,並無法「消滅」同性戀者,也無法改變他們的性取向,當他們被逼著結婚時,就意味著有個不知情的人跟著陪葬了…

這樣,會更好嗎?

圍堵,不接納,不肯面對,就只會轉為地下。

當你以為在剿滅異己時,反撲的力量會在暗地裡啃噬你捍衛的價值。

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過來人告訴你:五個分辨「恐怖情人」的徵兆和分手方法

來人告訴你:五個分辨「恐怖情人」的徵兆和分手方法

關鍵評論網 2014-10-13 08:00 (4小時前)

採訪/整理:李岳錞

前陣子恐怖情人事件頻傳,造成社會人心惶惶,著名會計事務所上班的張彥文殺情人事件才剛震驚社會,9月底新竹城隍廟又發生了兇殘的情殺事件。

愛情時常是盲目的,尤其是熱戀的時候,原本朝夕相伴的戀人卻能一夕間成為「恐怖情人」,是否可在選擇戀愛對象時就可以事先察覺、以避免悲劇發生?

TNL專訪了交往過「恐怖情人」的女孩Chole(由於不願公佈自己的身份,所以採化名),由她的現身說法當中,或許讀者可以有所借鑒。

「其實,我今天之所以能這麼獨立,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要拜這個恐怖情人所賜」,Chloe喝了一口手中的咖啡,面露微笑的說:「只要遇到低潮,但一想到我的命是從恐怖情人手上撿回來的時候,就覺得沒什麼難關跨不過去。」

Chloe慧黠的眼神總是讓人覺得這女強人的心理素質的確是異於常人,身為品牌總監的她,沒有一份過人的心理素質,也很難在滿是男人的商場裡佔有一席之地。

許多女生談到恐怖情人都避之唯恐不及,但追本溯源,每一位恐怖情人身上都有著類似的心理狀態,而體現出來的行為模式也有著相似的樣板,在事情發生之前,必定會透露出幾項人格特質或行為模式來提醒我們。

一、除了愛情,生活沒有其他重心

恐怖情人的第一大特徵,就是把男女之情擺在生命裡的第一位,而這種信念無限膨脹的結果,就是被自身對女方的佔有欲逐漸控制,進而放棄一切,不論是自己的學業、事業,甚至是自己。

精神科醫師黃偉俐在接受TNL採訪時表示:「許多在生活領域一無所有的人,在面對兩性關係時,會傾向用同歸於盡的方式解決問題;國外常被討論到的一個徵兆,就是這些恐怖情人都會有跟蹤(stalking)的行為。」

Chloe說道:「我和David(化名)從高中時期就在一起了,對一個17歲的小女生來說,這年紀的戀情是充滿憧憬跟幻想的,David那時對我很好,真的有如小說一般夢幻,過年過節、鮮花禮物、甜言蜜語都不會少,他讓我覺得,他是用生命在愛我。」

「但問題也出在這裡,當一個人用生命在愛你時,代表他除了你之外什麼都不想要,包括他自己。」

Chloe接著說:「在我上大學跟他提分手後,他就像個背後靈一樣,自己的課業完全放手不管,只要我到學校,他就會在我身後三公尺跟著我,我上哪堂課他都跟著,除非那堂課有按座位坐他進不來只能先在外面等我,其餘時間就是跟著我,搞得我們班的同學都知道我有個男朋友會跟我一起上課;你知道嗎,我覺得他連自己都不要了。」

二、情緒起伏過大,內心充滿矛盾

黃偉俐醫師解釋:「恐怖情人的另一個特質,就是會透過口頭恐嚇或暴力威脅來阻止分手,但會在事後表達極度歉意尋求挽回機會,本身心理上就陷於極大的矛盾。」

Chloe繼續談道:「至於會想跟David分手,也是覺得他情緒控管有問題,平常吵架就會亂摔東西,後來真的受不了,在我上大學時跟他提了分手,誰知道對這些恐怖情人而言,分手這兩個字就像是導火線一樣點燃了個火藥庫,而我的惡夢也是在這個時候開始。」

「從那次以後,只要我們一吵架他就會對我甩巴掌,每次歇斯底里把我痛打一頓之後,過幾天又捧著鮮花在我面前下跪求我原諒,說他是因為太愛我所以一時失控,希望我能夠原諒他,對一個剛上大學心智仍不足以判斷的女生而言,他的行為真的讓我很混亂,又是蜜糖又是鞭子的,我都搞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什麼,甚至還懷疑自己是不是錯怪他,其實他真的很愛我。」

三、對自身以外的事物缺乏憐憫

黃偉俐醫師進一步提到:「對自我意識較強的恐怖情人而言,他們對自己世界以內的事物都會極度關愛,但自己世界以外的事物都缺乏憐憫,有時甚至會用接近暴力的方式來展現。」。

Chloe談到:「當初David的媽媽很反對我們在一起,家裡還養了條狗防止我進他家,很好笑吧,別人養狗是防小偷,而他們家養狗是防兒子的女朋友;有一回我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,David還因為這件事和媽媽吵架並把她打了一頓。」

「這個男人在找我談判失敗後,竟然一把抱住我把我丟進車子的前座,淡淡的跟我說『我得不到你,別人也別想得到你,如果真的這樣,那我會選擇把你毀掉』。」Chloe平靜的告訴我。

四、不擇手段威脅

除了被暴力威脅外,Chole還有難言之隱,原來她有把柄在David手上,「其實一直不跟他分手最主要的原因,是因為他手上有三本我寫的日記,裡面鉅細靡遺的記錄了一切我跟他相處的過程,還有露骨的那些,他威脅我,只要我敢跟他提分手,他就把這些公布給我大學同學知道。」

把柄是恐怖情人試過一切方法仍挽回不了感情的最後一把武器,裸照是最多人使用的一種方式,多數恐怖情人會以親蜜合照為由,會試著在親蜜行為後拍下女方裸照以作為日後威脅用。黃偉俐醫師嘆了一口氣,提到曾經遇過的個案:「她的恐怖情人會用自殺來威脅她阻止分手。」。

五、 酗酒、癮君子、「口紅族」等高度上癮者

菸、酒、檳榔這類用以情緒控制的嗜好物也是判斷情緒穩定度的重要指標,黃偉俐醫師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明確指出:「我都會建議前來尋求協助的個案,之後要找伴侶盡量避開菸、酒、檳榔這類物質濫用的高度上癮者,通常這三種東西的濫用,都會帶來情緒不穩定的風險。」

Chloe嘆了一口氣說:「當初就有好姐妹勸誡我,她們說David喝了酒之後會發酒瘋亂罵人,要我小心他有恐怖情人的傾向,可惜當初沒把這些話聽進去。」

離開⌈恐怖情人⌋之道:「直接消失」不失為一個有效的作法

如果真的不幸遇上恐怖情人該怎麼提分手?在Chloe的故事裡,這一切惡夢就從她提了「分手」兩個字之後才開始,對恐怖情人來說,「分手」這個詞像是引信般,一旦啟動,他會主觀認為是一種無法承受的失敗,並把這一切的責任歸到對方身上,用一切激進的手段去試著挽回,黃偉俐醫師說:「在國內外的恐怖情人案例中,多半都是從其中一方提分手,或是懷疑對方有外遇開始。」

因此,在怎麼提分手的問題上,有些專家建議要理性溝通,在對方犯錯時順勢提分手,但這方法的時機可遇不可求,甚至恐怖情人已經失去理性溝通的空間,「提分手」這件事本身就包含著巨大的風險。

因此,以Chole的個人經驗來講,最簡單的方法其實是不要提分手直接消失,既然恐佈情人已經沒有想再跟他相處下去的必要,名分上是不是在一起也不是那麼重要,直接消失當然是最好的辦法,如果真的很在意這個名分堅持要秉持道義提分手,那也請要有能在一天內消失的準備,也就是在提分手前先找好新的住處、新的手機號碼、新的工作,之後提分手若發現對方抓狂,那馬上有新的地方可以去徹底擺脫他。

黃偉俐醫師也呼應Chole的說法:「其實遇到恐怖情人真的很麻煩,我遇過最慘的個案,是嘗試一切方法都無效後,把心一橫出國消失整整兩年,等到恐怖情人另結新歡之後才敢回國,真的要擺脫他們,『消失』是最能藥到病除的方法。」

根據Chole的經驗,找他的父母求助也不見得有用,「David媽媽對這事的處理方式,則是把問題推說這是年輕人的事,兩手一攤不打算管。」

最後,Chloe總結道:「我最後之所以能全身而退,是順著他,繼續聽他講這些不著邊際的話,忍受這一切跟他當所謂的『假情人』,一直等到畢業後他無法來學校找我,我才能夠整個人消失,搬家、換電話號碼,在David已知的一切方式都找不到我的情況下,他當然也拿我沒皮條。⌋

⌈至於那三本日記,就隨便他了,我現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嗎?」Chole苦笑。

責任編輯:鄭少凡

核稿編輯:楊士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