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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

飲水機空燒爆炸 加熱棒插男胸

飲水機空燒爆炸 加熱棒插男胸
民視 – 2012年1月31日 上午8:00.

新北市樹林一戶人家,30日上午清洗老舊飲水機後,沒安裝妥當,導致飲水機空燒爆炸,飲水機裡13公分長的金屬加熱棒,斷裂插入屋主兒子的右胸,幸好傷者送醫後,已經脫離險境,家電業者說,當事人使用的,是早期沒斷熱裝置機種,使用不當加上沒定期保養,風險倍增。

上午8點多,這名男子表情痛苦,躺在住家客廳等待送醫,因為他的右胸上,插著一根飲水機的金屬加熱棒,當事人怎麼也沒想到,人在家中坐,卻碰上自家飲水機空燒爆炸的意外。

消防局研判,可能是人為疏失,讓原本應該擺在飲水機內槽裡的金屬加熱棒,暴露空氣中,插電乾燒後,溫度過高爆炸,家電業者認為,除了不當使用的因素,機款老舊多半容易成為意外發生主因。

市售飲水機款式眾多,為了安全起見,有不少廠商直接標註,使用5年為上限,還要每年定期檢測,家電業者補充提醒,類似飲水機機種,擺放位置要遠離濕氣避免漏電,每半年要以檸檬酸清洗內槽,防止感溫裝置失靈導致過熱,清洗後也要確實回填裝置,小細節多注意,就能避免意外發生。

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

狗狗聰明如2歲嬰兒 了解人類想法

狗狗聰明如2歲嬰兒 了解人類想法
台灣醒報作者: 林宜靜 | 台灣醒報 – 2012年1月10日 下午2:27

【台灣醒報記者林宜靜綜合報導】不要再罵別人笨得像條狗了,事實上狗是非常聰明的。據匈牙利科學院研究發現,狗有類似嬰兒的認知技能,能夠讀懂人們的語言,了解人類的想法,狗的聰明程度和2歲幼兒非常類似,未來有可能學習如人類一般的社交技能。

根據英國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匈牙利科學院科學家塔帕羅的研究小組發現,聰明靈敏的狗,可藉由與人類眼神接觸與人的行為熱情程度,得知人什麼時候正在發言,甚至猜測出人類在想些什麼。

研究人員拍攝一組影片,片中人面向兩個塑膠壺,記錄人們面向兩個塑膠壺的狀態下,以不同的語調與眼神接觸指令狗時,狗會有什麼回應訊息。

在第一種狀態下,人們先直視狗,用高亢的聲音向狗問好。第二種狀態下,人們用低沈的聲音向狗問好,同時眼睛避免和狗直接接觸。研究人員發現,當人們首次表達與狗溝通時,狗會跟隨人們的眼神觀看塑膠壺。

研究也發現,狗會跟隨人們的反應而有所動作,當狗看人時,代表狗有意與人類溝通或與人對話,甚至可以閱讀人類的語音語調。研究團隊的塔帕羅表示,狗的對了解人的程度超乎過去的想像,從很多方面顯示,狗的學習能力非常驚人,「其學習能力與人類是大約6個月至2歲的幼童相似」。這項研究結果也證實了許多狗主人和訓練師所進行的訓練是有效的。

研究團隊進一步指出,透過狗的眼球運動,可得知狗的頭腦如何運作。此外,透過狗的眼球追蹤技術,可了解狗的社交技巧,也發現到聰明的狗可學習人類部分的社會技能。塔帕羅說,「透過跟蹤狗的眼睛移動,我們能夠直接洞悉牠們的思想和行為意向,我們認為未來使用眼動跟蹤技術將獲得一些意想不到的發現。」

這項研究發表已發表在《當代生物學》期刊上。

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

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
商業周刊作者: 文●林宏達 | 商業周刊 – 2012年1月4日 下午1:13

張冀明,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,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。他2006年至今,連續獲得「亞洲律師」(Chambers Asia)和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——前500家事務所」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,職業生涯戰功彪炳。

今年12月,張冀明卻收刀入鞘,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,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,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。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「訴訟刀」,遠走北京,發展新事業,離開台北之前,他寫下了《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》,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。

「正義只是一種理想,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。」張冀明無奈表示。

最近幾年,張冀明遇到的一個案例,正可以說明司法怪象,如何影響判決結果。

2004年,張冀明接到一宗保險理賠官司的委託,委託人原本為海外工廠保了高額產險,工廠發生事故後,委託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新台幣12億元,保險公司卻以不合合約規定為由,拒絕理賠。

張冀明接手時,委託人一審敗訴,判決書內容多是抄襲控方律師遞出的狀子,對方律師把訴訟的焦點放在鑑定報告上。

張冀明飛到當地蒐證,訪談相關人之後發現,負責出鑑定報告的公司,雖然是由投保人指定,但在出具報告前,保險公司竟然有辦法讓鑑定公司更換鑑定人員,修改報告內容。而且鑑定公司在出具報告前,竟先跟保險公司開會,告知報告內容。這個關鍵證據,讓張冀明二審獲勝。

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,張冀明卻遇到他執業20多年來沒碰過的事。因為不開庭,張冀明只能透過申請閱卷,得知法官的裁決和對方的訴狀內容,但他申請六次閱卷,六次都沒獲准,最高法院的答案是,「卷宗仍在法官手中,這是秘密分案,我們無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。」

不能閱卷,無法掌握案情,更無法辯護,張冀明說,「這是我執業20多年以來,從沒遇過的事。」

沒多久,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法院重審,第一次法院仍判張冀明勝訴。沒想到,再送回最高法院重審時,最高法院不但退回,更越過不重新調查事實的權限,直指部分鑑定報告內容不可採信,要求下級法院重審。這一次,二審法院順應最高法院意見,張冀明敗訴。

張冀明收到判決書時,才突然發現,判決書上寫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名字,多年前,張冀明的另一位當事人告訴過張冀明,他曾送錢賄賂這位法官。「兩邊都是市井小民(互告)才有正義,碰到財大氣粗的人,正義就很難,」張冀明嘆息,「法條再多,也比不上金條。」

「不要隨便打官司,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。」張冀明指出,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,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,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。

「如果非打官司不可,你一定要用心,」握有證據、看懂法條,這些都還不夠,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,才能全身而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