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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貧富差距飆75倍 最窮5%家庭年所得5.1萬

貧富差距飆75倍 最窮5%家庭年所得5.1萬

自由時報╱自由時報 2011-04-12 06:00

〔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台灣貧富差距有多大?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,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,二○○九年最窮五%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五.一萬元,最富有五%家庭平均年所得達三百八十二.二萬元,貧富差距飆升至近七十五倍,不僅續創歷史新高,更遠高於二○○八年的六十五倍。

政府公布的貧富差距,主要以行政院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依據,將國內家庭分成五等分,二○○九年所得最高二十%及最低二十%,貧富差距六.三四倍,若未計入社福及稅負等政府移轉收支,貧富差距達八.二二倍,改寫歷史新高。

不過,若參考財稅資料中心統計,將全國五百三十四萬多戶綜所稅申報戶分成十等分,二○○九年所得最低十%平均年所得九.九萬元,最高十%平均年所得二百八十.八萬元,貧富差距二十八.三六倍;若進一步分成二十等分,所得最低五%平均年所得五.一萬元,最高五%平均年所得三百八十二.二萬元,貧富差距擴大至七十四.九四倍。

一九九八年所得最高與最低的五%,貧富差距僅三十二.七四倍,二○○九年逼近七十五倍,貧富差距以驚人速度惡化,形成「一個台灣、兩個世界」。

金融海嘯重挫中低所得者

財政部說明,二○○九年因金融海嘯造成關廠、失業與減薪,對中低所得傷害大於高所得者,所得最低五%平均年所得由六.九萬元劇降至五.一萬元,減少二十六%,所得最高五%平均年所得則由四百五十.七萬元降至三百八十二.二萬元,減少十五%,由於低所得者減幅相對較大,所以貧富差距擴大。

受薪階級仍是繳稅主力

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,租稅公平卻未見改善,受薪階級仍是繳稅主力,二○○九年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攀升至七十五%,有錢人炒作房市的財產交易所得,卻只占○.三八%,炒作股市的證券交易所得更享有免稅優惠。

另,二○○九年度綜所稅申報,有十六戶年所得超過四百萬元,卻沒繳一毛錢的稅,其中還有一戶年所得超過二千萬元。

財政部強調,為了改善所得分配,已採取多項租稅措施,包括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及免稅額,且自二○一○年起調降綜所稅最低三級稅率,最近更推動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俗稱奢侈稅)」,以維護租稅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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