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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

幕後/7作戰區通通有! 18禁閉室成「十八刑堂」?

NOWnews/ 2013/07/22

記者林弘展/台北報導

因為洪仲丘事件影響,國軍禁閉室今(22)日首度開放讓立委進入檢視,外界對禁閉室狀況不了解,不過經本報調查,國軍禁閉室在五十萬大軍時代,每一個少將主官的單位就有一個禁閉室,但隨著國軍兵力逐年減少,國軍單位大縮編後,目前國內只剩18個「禁閉室」。

國軍「禁閉室」因為剛好只留存18個,因此在軍中有「十八銅人陣」之稱,且因為禁閉室長對送禁閉的士官兵權利影響極大,有些就像是地下旅長或像極土皇帝。

因此,全台灣的18位禁閉室長還被稱為是軍中管教制度的「十八王公」。現在因洪仲丘案爆發,這18個禁閉室也被稱為是軍中的「十八刑堂」。

這18個「禁閉室」到底在何處?根據調查,國軍共有七個作戰區,因此每個作戰區包括金門、馬祖、澎湖、花東等都有作戰區級的「禁閉室」,目前十八個國軍「禁閉室」是陸軍有十三個、海軍兩個、空軍三個(如附表一)。

至於那一種狀況會被送禁閉,除洪仲丘案因涉及國軍資通訊獎懲管理條例而被送禁閉外,如觸犯陸海空軍懲罰法,諸如:

一、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。二、言行不檢,有損軍譽者。三、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,不遵約束者。四、挑撥離間或匿名中傷者。五、擅用民力或民物,情節輕微者。六、薦舉不當或未履行保證責任者。七、毆人而未成傷者。八、領導無方,管訓失當者。九、怠忽職責或託故圖免勤務者。一○、辦理公務,不遵法令程序者。

一一、侵越權限或處理失當者。一二、誤解命令或誤傳命令,情節輕微者。一三、保管公物,因疏忽致有損失者。一四、購買、收藏、搬運或發給公物有誤者。一五、操縱機械不慎,因而失事,情節輕微者。一六、干預外事,跡近招搖者。一七、不守規定秩序或時間者。一八、違背信約者。一九、爭功諉過或說謊欺騙者。二○、請假逾限者。

二一、違反整潔規定者。二二、利用職權,假公濟私,情節輕微者。二三、在警戒或接戰地域外,違反保密規定,情節輕微者。二四、儀容不整或禮節不週,有失軍人儀態者。二五、其他有敗壞軍紀之行為者。

另外,若韋法「國軍違反風氣革新懲處規定」者,也會被送禁閉。這些規定最奇特的包括:著軍服懷抱小孩在市區行走、在路邊攤飲食、著軍服買彩券等都必須面臨違紀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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