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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

3年前簽離職 員工控公司用計逼退

3年前簽離職 員工控公司用計逼退 自由 更新日期:"2010/06/07 04:11"

〔記者蔡偉祺/北縣報導〕台北縣三峽鎮順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員工控訴,3年前要員工簽下預告「3年後離職」的聲明書,最近疑似要結清員工舊制年資的退休準備金專戶,竟以此逼退老員工,不僅原有年資全泡湯,也沒有資遣費,多名奉獻10多年青春的勞工被迫掃地出門。

業者澄清 員工生涯規劃

不過,順浩科技管理部黃姓經理說,聲明書是因員工自己有生涯規劃,並非公司要求,所有處置都符合規定。至於員工指稱遭公司逼退,及是否要結清舊制退休金專戶?順浩科技都不願回應。

三峽鎮民代表陳白霞接獲陳情,她說,不少企業為出走中國,都以類似手法逼退仍有舊制年資的老員工,掏空勞保的退休準備金專戶,移到國外投資,連帶造成台灣失業率居高不下。

彭姓、吳姓和鄭姓3名年資超過12年的員工說,3年前公司擬定一份聲明書,寫明她們在民國99年3月31日勞保年資可符合申請老年給付申請,所以要自請離職。

但最近3人向勞保局查詢,才發現自己根本不符合投保滿15年和年滿55歲的申請資格,可是公司上月仍以這份聲明書要求辦離職,雖然她們拒絕,上週四起公司就以「離職」為由,將她們3人退保。

她們懷疑,公司是為結清原舊制勞保年資所累積退休金專戶,所以才對這些老員工趕盡殺絕,甚至早在3年前就設下圈套讓她們上當。

陳白霞說,這幾年經濟不景氣,員工怎麼可能自己會向公司要求做3年就離職?且聲明書上記載是因申請「老年給付」,她們也不可能符合資格,現在被迫離職,不僅舊制年資泡湯,資遣費和失業給付也都沒有著落。

官方說法 拋棄權利無效

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陳淑貞表示,對於拋棄未來權利的聲明,應該都是無效的,且就算勞工符合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資格,是否要提出離職申請,也是勞工自己的權利,公司不能以此要求離職,否則應依法發給資遣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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